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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接力”要靠“优惠待遇”来维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0:03 红网

  徐本禹贵州支教后继有人,华中农业大学学生曹建强、田庚将前往贵州大方县接替徐本禹的支教工作。笔者在被他们的行为感动的同时,不禁要问:“爱心接力”莫非真的要靠“优惠待遇”来维持不成?

  据《长江日报》7月10日报道,华农已经向这两名志愿者提供了一系列优惠待遇:除享受国家西部计划的相关待遇外,他们还将在支教期间获得由华农给予的生活补助;学校已
专门从保送研究生名额中拿出两个名额,他们支教一年后将直接回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将来他们如有意愿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可获优先推荐。

  在“工作难找,考研难考”的现实情况下,对所有的大学毕业生来说,这些“优惠待遇”也的确是够优惠的了。事实求实的讲,如果是我,我也会报名去参加支教活动。但这些“优惠待遇”用在支教的大学生身上,却让人觉得有些变了味。

  众所周知,支教本来是个人自愿的,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和责任的体现。为了鼓励大学生支教,国家已为支教的大学生提供了相关的优惠待遇。现在,校方在“除享受国家西部计划的相关待遇外”,又提供一系列“优惠待遇”,其目的从本质上说还是为了能吸引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到支教活动中来。不知道,如果校方不提供如此“优惠待遇”,徐本禹贵州支教是否就会后继无人呢?

  在一系列的“优惠待遇”下,也难怪“招募吸引了众多报名者”。曹建强、田庚是处于何种目的来接替徐本禹的支教工作,不得而知。但在这些“优惠待遇”面前,他们不可否认地将成为“名利双收”的人。如果,“爱心接力”真的要靠“优惠待遇”来维持的话,那将是对“爱心”的一种亵渎。

  支教的意义和价值本来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但是,如果“爱心接力”都要靠“优惠待遇”来维持的话,那么我们是否也应该来计算一下“优惠待遇”的成本了呢?同时是否也该来反思一下我们支教及其相关的政策了呢?

  观点撞击:

  (稿源:红网)(作者:朱建华)(编辑:耿红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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