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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月1日起报审药品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0:12 华夏时报

  北京8月1日起报审药品价格

  公示期内市民可提疑义

  本报记者江金骐报道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政府定价程序,便于社会了解和监督药品价格,北京市发改委昨天公布《北京市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申报审批暂行办法》,决定从8月1日起,对北京市政府定价的药品价格,实施申报审批制度。

  这次实施价格申报审批的药品有明确范围,主要针对国家发改委及本市定价药品目录的药品。市发改委受理企业价格申报后,一般在25个工作日内确定定价方案。需要委托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进行调查,调查所需的时间,不在25个工作日之内。

  定价方案确定后,将在市发改委网站(www.bjpc.gov.cn)上开展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委提出理由及依据,并提供联系方式。对提出疑义理由依据充分的,市发改委将重新研究定价方案。

  作者:江金骐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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