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不得擅自扩大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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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0:26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昨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通知,要求高校在录取期间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得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同时,要坚决制止招生乱收费。 根据规定,高校要严格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使用程序、使用范围和使用责任,不得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高校录取工作必须在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统一安排下进行。
严禁避开省级招办擅自违规录取考生,未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将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独立学院招生、定向就业招生以及高等学校艺术特长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的管理。 省教育厅重申,高校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拉拢、组织生源和介入招生录取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各种招生诈骗活动。 要按照网上录取的技术要求将违规考生考试诚信记录信息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时以附加表的方式提供给高等学校,作为是否予以录取的参考依据。各高等学校不得将网上录取信息泄露无关人员,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越级违规操作。高校的拟录取信息、有关临时统计信息和考生个人有关信息未经信息属权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公开,考生信息数据库,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如因工作失误确需修改,须经省级招办主任签字同意,方可进行,并须做好相关记录和数据库的再备份。 作者:彭博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