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特聘专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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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0:3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省人事厅昨日透露,湘西地区将建立特聘专家岗位制度。首批设岗位40个。聘期内享受省政府特聘专家津贴。 湘西地区特聘专家公开招聘,择优聘任。特聘专家岗位原则上在湘西地区(含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怀化市,张家界市和邵阳市西部的洞口、绥宁、城步、武冈、新宁、隆回6县市及永州市的江华瑶族自治县)高新技术产业或优势产业领域的企业及科研单位设置,重
特聘专家岗位的基本职责:协助聘用单位开展科研项目研究,帮助聘用单位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为聘用单位培训科研技术骨干,开展技术讲座及继续教育等工作;指导和参与受聘单位的发展战略研究。 特聘专家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具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与产品研发能力;能够把握本专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在技术研究、开发、推广等方面取得过较好的业绩等。 应聘专家自愿报名(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聘用单位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特聘专家实行一年一聘,可以续聘。 聘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专家提供相应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和良好的工作及生活条件。特聘专家在聘期内享受省政府特聘专家津贴,每人每月由省政府补贴1000元。 我省事业单位现在职工作人员应聘为湘西地区特聘专家的,在应聘期内,其在原单位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聘任合同期满后要求回原所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特聘专家,原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予以妥善安排。 作者:唐群雄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