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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期待您的声音 本报开通热线征集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1:2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吴艳霞实习生高晶)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物权法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为配合此次全民参与立法的活动,从今天开始,本报特辟出专版,刊登物权法草案全文,并开通热线电话(0311)88632689和邮箱wuyanxia123456@126.com,请您发表对草案的意见和建议,本报将把您的建议忠实地反馈给全国人大相关部门。

  物权法是继1954年宪法、合同法、婚姻法等之后,我国第12部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
法律草案。此次立法征求意见被认为是一次“集国人智慧,成伟大法典”的全民行动。

  本次公布的草案共268条,共5编20章。草案明确了物权法的调整范围和原则,并对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进行了详细列举,对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作了详细规定,同时还对统一登记制度、物权的保护、相邻关系、共有、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占有等作了规定。

  草案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侵犯国有、集体和私人财产,并加大了对物权的保护力度,对侵犯物权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增加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规定等。

  目前,物权法草案中,包括拆迁中如何既保护个人利益又保护国家利益、善意取得的规定要不要修改等问题,已经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关注和讨论。

  本报今起将特辟专版,刊登读者对物权法草案的建议意见,同时,本报还约请了我省三位物权法专家作为特聘顾问,为读者解释物权法草案涉及的新的法律名词、概念,解读其中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新的法律内容和精神,并对读者提出的法律困惑和疑问及时予以解疑释惑。

  本报约请的三位专家是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柴振国;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常务副主任、美国法律硕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冯文生和河北科技大学法律系教师、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徐红新。

  附:(07-12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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