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的红头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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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1:22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据7月9日人民网引《半月谈》报道,2002年9月23日,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政府在拆迁改造中,在未办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丁宝同等人的住房夷为平地。几位市民将区政府告上法院,为了掩盖自己违法拆迁的事实,该区政府竟然滥用公章,伪造证据,向法庭提供补办的文件。2002年1月11日才启用的“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印章盖到了“2001年4月20日”的文件上,整整“早产”了200多天。伪造证据,干预司法公正,侵犯公众合法权益,这三种行为已经远远超出法律可以接受的底线,可在龙港区政府的官员看来补办手续就像一对男
作者:王成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