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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收费立下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2:08 现代快报

  昨天,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三大部门联合发出通知,作出了高校代办教材不得营利、体检收费不超过20元、公寓用品不得强制配备等规定。

  据介绍,鉴于学生教材长期以来一直由学校统一代办,并且目前由学生自行购买教材存在许多不便,因此,今年高校学生教材原则上仍由学校统一代办。但学校统一代办的仅限于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的教材,并且必须遵循不营利的原则,要通过公开招标尽量降低教材价
格,教材折扣除支付教材采购过程中的运输费、搬运费和教材损耗外,其余应全部抵充学生的书本费。学校使用自编教材的,其费用按实际成本确定。学校代收的教材费用,应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支付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学生按当年所选课程的学分及每个学分收费标准交纳学费。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所交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收费的学费总额。

  学校按规定对入学新生组织体格检查的,可收取体检费。新生体检项目含内科、外科、肝功能(ALT)、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和胸部X光透视,收费每生不超过20元。毕业生就业前需体检的,由学生自行体检并交纳体检费,学校不统一组织。高校组织学生参加军训的,可统一为学生代办军训服装,但学校必须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为学生提供质优价廉的军训服装。

  学校为学生提供公寓用品等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各高校可在寄发学生录取通知书时,注明可以为新生代为办理的公寓用品的项目与价格,供学生自行选择,不得强制要求统一配备。各学校要按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寓用品,确保公寓用品质量,并按实际采购成本收取费用,不得营利。

  此外,教育厅等对学生课余时间使用计算机收费也作出了明确规定。高校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之外使用学校计算机的,学校可收取上机费,具体标准为每小时1元。各高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学生证、校徽、图书证、毕业证书等各类证卡工本费。快报记者谢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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