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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报假案逃交养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2:0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雷娜通讯员甘洪斌)为免交机动车养路费,早已将车卖掉但一直未办过户手续的车主陶某两次到派出所报案:第一次谎称车辆被盗;第二次又称车已找到,想通过警方找到买车的临时车主,让人家帮他交养路费。昨天,自作聪明的陶某因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办公秩序,被昌平警方处以7天的治安拘留。

  今年3月,家住昌平区沙河镇某村的陶某到沙河派出所报案称,自己丢失了一辆四轮农
用机动车,公安机关追查此车却一直无果。其间,陶某多次找到民警,希望对方能为其提供车辆被盗的证明。3个月后,陶某再次报案称丢失的农用车停放在本村刘某家中。民警调查后证实,刘某家中停放的农用车正是陶某报案丢失的那辆,于是立即围绕该车展开调查。

  经查,该车是刘某从陈某手中购买的,未办理过户手续,车主还是陶某。民警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该车早在2004年2月份就被陶某卖给了张某,被倒卖4次后才落在刘某手里。

  民警随即讯问陶某为何报假案。陶某交代,该车卖出后,每个临时车主都不交养路费。他第一次报假案,是希望警方能提供车辆被盗证明,自己好免交养路费。第二次报案则是想通过警方找到该车的临时车主,让人家帮他交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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