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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云亲属与“小苏苏”起争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2:1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昨天上午,大货车司机朱先桂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致使见义勇为抢救小苏苏的酒店服务员张秀云当场死亡的交通肇事一案,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肇事司机朱先桂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张秀云亲属向朱先桂、车主、保险公司,以及小苏苏提出共40余万元的赔偿要求。小苏苏的代理人向朱先桂提出近60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此案未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

  小苏苏负次要责任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3月20日18时,朱先桂驾驶东风牌大货车,沿合肥市望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常鑫酒店门前,遇被害人小苏苏由南向北横穿马路。张秀云见状,上前抢救小苏苏。两人被大货车撞倒,张秀云当场死亡,小苏苏受伤(经鉴定为重伤)。交警部门认定:朱先桂负事故主要责任,小苏苏负次要责任,张秀云不负事故责任。公诉机关认为,朱先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秀云亲属:

  小苏苏应作出赔偿

  昨天,张秀云的丈夫杨志、张秀云的父母、公婆5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参加了法庭的诉讼。除了朱先桂、车主、第三人保险公司外,他们还将小苏苏作为被告,要求各方共同赔偿40余万元。他们认为,小苏苏在没有监护人监护下,横穿道路,在此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依据相关法规,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小苏苏父亲:

  张秀云“监护不力”

  因腿部在车祸中严重受伤已进行截肢,伤残等级被评为五级伤残,小苏苏在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中,向肇事司机朱先桂提出了近60万元的经济赔偿要求。针对张秀云的亲属将小苏苏作为民事赔偿被告,小苏苏的父亲及委托律师出庭为其辩护。他们称,当天小苏苏是随父母在酒店就餐。当小苏苏要求喝饮料时,母亲为到对面买饮料,将小苏苏托付给酒店的吧台看管。而张秀云作为被委托的“临时监护人”,有对小苏苏监护的义务。当小苏苏往马路上跑并可能出现危险,张秀云跟随追赶完全是其应当履行的职责。同时,小苏苏的父亲及其委托代理人在法庭上都否认张秀云在“救助”行为中,实际抓到小苏苏。另外,他们认为,小苏苏作为无行为能力人,无法判断其自身横穿马路行为是否属于违章,而交警部门认定小苏苏在事故中应负次要责任是显失公平的。即使其行为要负责任,也应当由其“临时监护人”张秀云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

  原告律师:

  张秀云未受“托付”

  张秀云为救小苏苏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但法庭上小苏苏的父亲及其代理律师的辩护,让张秀云的亲属难以接受。他们的委托代理律师也提出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当天,小苏苏的父母并没有委托张秀云临时照看小苏苏。同时,也有证人证实,如果不是张秀云在事故发生时的勇敢施救,小苏苏的后果将更加严重。(本报记者肖献松)(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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