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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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3:3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成都日报报业集团特别报道组张庆台) “同心同德共建和谐社会·成都论坛”之“法治与和谐社会”专题论坛昨日继续进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培玮和全国、省、市的专家学者,省、市政法委、政法部门,各区(市)县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基层政法干警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围绕建设法治和谐社会展开思想碰撞。一些代表在聆听了专家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周友苏在发言中表示,司法公正是保障法律得以贯彻实施的最重要和最有实效的一种手段,只有司法公正,才能维护社会公正和整个社会的和谐。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郑泰安表示,构建和谐社会应当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推进,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安干警所从事的是属于高风险、高负荷、高强度的职业,大多数干警,特别在一线工作的干警,普遍有程度不同的心理负担,他建议应尽快建立保障警察心理健康的机制,保障干警能有一个方便、有效的咨询途径;定期与不定期举办有关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美学等方面的有利于调节心理平衡的专家、学者讲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