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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行动 韩磊式义举有望确定为“见义勇为”(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4:19 东北新闻网
政府在行动韩磊式义举有望确定为“见义勇为”(组图)
政府在行动韩磊式义举有望确定为“见义勇为”(组图)
政府在行动韩磊式义举有望确定为“见义勇为”(组图)
政府在行动韩磊式义举有望确定为“见义勇为”(组图)
  市民有说法:百分之百的读者认为沈阳应给韩磊称号,有读者建议在救人处立碑

  昨日,记者从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得到一个好消息:他们正在筹备对辽宁见义勇为实施办法进行修改,今后像韩磊这样舍身救人的行为,将有可能被纳入见义勇为的奖励范畴。另外,沈阳有关部门正在着手调查韩磊事件,在对调查结果进行讨论研究后,将参照有关规定对韩磊事件有个说法。

  韩磊事件

  之最新进展1

  沈阳有关部门正调查此事

  对韩磊事件,沈阳市政府有关部门一直给予关注,并积极着手调查,目前正在收集证据阶段。

  昨日,沈阳市精神文明办的有关人士表示,他们从一开始就非常重视韩磊事件,并且正着手实实在在地做调查,今日关于韩磊事件的书面调查就将出来。他们将进行讨论研究,参照有关规定对韩磊事件有个说法。但现在调查还未有结论,不便对外透露。

  于洪区民政局优抚办的刘科长表示,7月8日他们和沈阳市民政局优抚处、沈阳市慈善总会的有关领导一起给韩磊家送去了1.5万元的慰问金。谈起给韩磊捐款一事,刘科长说,由于评定烈士称号有规定,应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申报。但是出于弘扬社会正气的目的,毕竟韩磊是在沈阳、并且是为救助沈阳人遇难的,所以沈阳有关部门有责任慰问和帮助韩家。

  ( 辽沈晚报 王志东) [编辑: 钱文胜]1

政府在行动韩磊式义举有望确定为“见义勇为”(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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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行动韩磊式义举有望确定为“见义勇为”(组图)
政府在行动韩磊式义举有望确定为“见义勇为”(组图)
  昨日下午,央视《今日说法》栏目的记者也采访了沈阳市民政局优抚处的有关人士。这位人士表示,韩磊的行为值得肯定和赞扬。给韩磊的捐款是从救助费里拿出来的,“像这样对外来民工的舍己救人义举进行捐助还是第一次”。因为韩磊作为家中主要劳动力遇难后,对他的双亲打击很大。

  之最新进展2

  舍己救人今后将算“见义勇为”

  由于有关人员在获得“见义勇为”称号后,会与相应的一系列物质奖励及特殊优惠政策挂钩,所以,评选单位的选择极其慎重。

  记者从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了解到,他们正在筹备对辽宁省有关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实施办法中的奖励范畴进行扩容,除了现行的奖励范畴,即维护社会治安和犯罪分子搏斗的见义勇为者外,其他如勇救落水人员、舍身拦惊马等舍身救人和抢险救灾的行为,也将会被纳入“见义勇为”奖励范畴。对奖励范畴进行扩容,也是与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有关规定接轨。对该办法修改后,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将报请省人大批准。

  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不仅将对“见义勇为”的奖励范畴进行扩容,还将酝酿实行见义勇为“优抚”制度,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与本级劳动、交通、旅游、园林、建设、卫生等部门和单位,联合为见义勇为人员颁发见义勇为人员“优抚证”,明确持证者在同等或相当条件下可优先就业,免费或优惠乘坐交通工具、游览旅游景区和优先享受医疗服务。此举旨在鼓励市民见义勇为的行为。

  据了解,现在实行的《沈阳市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暂行办法》是1991年沈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而《辽宁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暂行办法》是在1996年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在对见义勇为的规定上,都是这样写着:“是指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出于社会责任感,挺身而出与犯罪分子和重大治安灾害作斗争的行为。”

  沈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人士说,韩磊的精神值得肯定、弘扬,但目前我们遇到了政策上的难题。现在从全国到辽宁再到沈阳,对于见义勇为方面的认定和奖励,都是专指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见义勇为,而韩磊的舍己救人不属于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奖励范畴。如果省里对见义勇的奖励范畴进行扩容,沈阳就可以参照具体情况实施了。

  ( 辽沈晚报 王志东) [编辑: 钱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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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行动韩磊式义举有望确定为“见义勇为”(组图)
政府在行动韩磊式义举有望确定为“见义勇为”(组图)
政府在行动韩磊式义举有望确定为“见义勇为”(组图)
政府在行动韩磊式义举有望确定为“见义勇为”(组图)
  据悉,上海、重庆等地已经突破了狭义的见义勇为概念,将舍身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都纳入见义勇为的奖励范畴。

  韩磊事件

  之读者调查

  100%的读者认为沈阳应给韩磊称号

  截至昨日下午5时,共有158名读者打进本报热线96006,参与讨论了韩磊事件,最大的读者为沈阳市铁西区81岁的江海新老人,最小的为沈阳市苏家屯区6岁的李海小朋友。其中100%的读者认为沈阳有关部门应该给韩磊一个称号;92%的读者认为山东方面应给韩磊烈士称号;95%的人认为韩磊是英雄;谴责被救者的读者占到80%;认为媒体应该关注这一题材的占到了85%。

  沈阳市沈河区的铁先生说,如果不给韩磊称号,就会给社会上一种暗示,救人反而带来一大堆麻烦,会让英雄的家属以及给外地来沈的务工者造成伤害。政府应该出面,否则会让外地人觉得沈阳人太不近人情了。

  韩磊事件

  之市民说法1

  对韩磊事件应特事特办

  东陵区的宁女士说,见义勇为者实施救助时冒着较大的人身危险,体现了见义勇为者崇高的思想境界,不应该教条地按条例办,对于韩磊事件应特事特办。

  大东区65岁的闫女士说:“作为一名沈阳人,我觉得韩磊是名了不起的英雄。沈阳人应该向他学习。沈阳市有关部门应该灵活一些,哪怕送给他一个名誉称号呢,不能让英雄流血,家人流泪。”

  ( 辽沈晚报 王志东) [编辑: 钱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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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行动韩磊式义举有望确定为“见义勇为”(组图)
政府在行动韩磊式义举有望确定为“见义勇为”(组图)
政府在行动韩磊式义举有望确定为“见义勇为”(组图)
  皇姑区的张女士认为,韩磊还只是个孩子,却救起比他大的成年人,真是了不起。不给他一个说法,会影响沈阳的形象。

  丹东的李先生认为,见义勇为是一种传统美德,涵盖了广泛的内容。而现行对见义勇为的规定,把美好的“义”限制得太死,也抑制了公民助人的美好意愿。

  之市民说法2

  韩磊是沈阳青年的榜样

  沈阳市和平区的苏女士说,辽沈晚报关于韩磊事件的报道开了个好头,现在这样的报道太少了。如今不少十七八岁的青少年,整天泡网吧、打群架,这种现象与韩磊行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对韩磊精神的弘扬,能唤起沉睡在人们心底的舍己救人的高尚愿望。

  铁西区的姜女士说,韩磊事件促使她每天早晨第一件事就是到家附近的报亭买一份《辽沈晚报》。她说,在她的小区里,像她这样的居民不少,有时下楼乘凉,都要争论不休。韩磊的行为感动着他们,激励着他们。

  之市民说法3

  在救人处为韩磊立碑

  于洪区的姚先生和抚顺的陈先生都认为,可以在丁香湖边为韩磊建个塑像或立块碑,一是纪念雷锋式的好青年,二是警示到此处野浴的人。

  鞍山的刘女士说,被救者太不应该了,建议公安人员通过目击者的描述给此人画像,将此人找到。被救者身高体壮,却这样没有良心和勇气,这样的人不值得去牺牲一个17岁好少年的生命。

  之市民说法4

  市民应关注外来民工

  在机关工作的赵先生说:“通过这件事,沈阳市民应该反省一下,给外地务工者更多的关注和关怀。他们疲惫又孤寂的心灵需要我们的人性关怀,需要社会特别是城里人的关爱、理解和宽容。”(辽沈晚报王志东) [编辑: 钱文胜]

  4(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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