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嫌犯无罪 领导硬让判有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5:3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据工人日报报道,“薛玉奇诈骗案”刑事一审、二审、再审3个合议庭均认为被告人无罪,但出来的3个判决书却都认为“被告人犯有诈骗罪”。参与审判的有关法官日前向记者透露:“这是一起司法腐败的典型案例。”

  不久前,记者得到消息,在哈尔滨市,曾经在一起诈骗105万元的案件中担任一审、二审、再审的“薛玉奇诈骗案”3个合议庭的主审法官全部推翻了他们当年的判决,纷纷站出
来为他们判决有罪的“诈骗犯”说话。

  6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面见原“薛玉奇诈骗案”的再审主审法官金达,金法官向记者表白了自己的观点:“这是一起司法腐败的典型案例。”

  面对记者的疑问,金法官说:“有的案子办错了,可能是客观判断上出现了失误,但‘薛玉奇诈骗案’出现的错误判决,从一开始就是主观故意。打开案卷,根本就没有(任何)证据能够支持证明诈骗犯罪。所以我们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薛玉奇无罪,不能下有罪判决。哪知我们的工作不但没有被当时的领导认可,最后竟被换上了3个没有参加过此案审理的法官给下了‘维持原判’的判决。”

  金法官说,自接手“薛玉奇诈骗案”的再审并对该案前两审判决的证据提出异议后,他就被安排到法院执行局工作了。

  “要伸冤,你们就告我!”当听到已有30年法官龄的哈尔滨市中院“薛玉奇诈骗案”的二审主审法官李志华说出这句话时,已然有了思想准备的记者,也不禁为之震惊。李法官告诉记者,“案卷里有我们合议庭认为他(薛玉奇)无罪的意见。领导就让你这么判怎么办?如果他真是诈骗了105万元,能只判12年吗?”

  据悉,1992年初,薛玉奇与香港森林国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聚德协商后出任该公司驻哈市首席代表,并在开发区注册开办了哈尔滨森林(香港)度假村等公司,都由薛玉奇出任总经理。在公司发展中,薛与“孙聚德发生矛盾,遂决定退出公司并追讨自己已投入到公司里的500余万元资金。1996年初,薛将孙聚德起诉至哈尔滨市中院。

  目前,黑龙江省高院正对此案进行复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