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提任“一把手”实行票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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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5:51 都市快报 | |||||||||
杭州市委办公厅昨天发布规定,从本月开始,杭州市提拔区、县(市)党政正职或者推荐部门“一把手”,都要经过投票表决。《中共杭州市委全委会对区、县(市)党政正职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投票表决办法》规定,由全委会对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审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在审议过程中,全委会成员是拟任人选或推荐人选,以及与拟任人选或者推荐人选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但在审议结束后,回避的委员可以参加投票表决。
表决时,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超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委员对拟任人选、推荐人选可以投同意票、不同意票、弃权票,但不得另提他人。表决时,拟任人选、推荐人选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方能通过。因故缺席的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也不另行投票。《办法》还规定全委会投票表决未获通过的拟任人选或推荐人选,一般一年内不得就同一职务再次提交全委会投票表决。 (记者王佳佳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