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了音乐播放费也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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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6:05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王鑫陈知记者黄旭阳)缴了音乐播放费也侵权,昨(11)日,成都中院通报了一起特殊的著作权侵权案:成都好乐迪音乐娱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好乐迪公司)已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缴纳了播放音乐作品的费用并获得了音乐作品使用许可证的情况下,但未经著作权人香港华纳唱片公司(以下简称华纳公司)许可而败诉,因侵权而赔偿损失近3.7万元。
2003年6月13日,四川省公证处根据华纳公司委托的北京一律师事务所的申请,在好乐迪量贩式歌城一包间内,对包括涉案的3首歌曲在内的7首歌曲的播放过程进行了录制,公证人员当场将录像带封存,对相关事实进行公证。 2004年2月,华纳公司以被告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许可,擅自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即郑秀文演唱的《跳伞》、《你爱我爱不起》、《终身美丽》3首MV以卡拉OK的形式向公众放映,严重侵犯了其权益为由,诉请判令好乐迪公司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30万元及合理费用5万元。 好乐迪公司却辩称,涉案3首MV属录音录像制品,而不是作品,因此原告对此不享有著作权。其已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缴纳了播放音乐作品的费用并获得了音乐作品使用许可证,故放映行为是合法的。 法院认为,涉案的《你爱我爱不起》MV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终身美丽》、《跳伞》系电影作品《瘦身男女》、《嫁个有钱人》的插曲,故华纳公司对其不享有著作权中的相关权利。成都中院根据该案的具体情况,判决好乐迪公司赔偿4500元和华纳公司为维权合理开支32370元的民事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