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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2008年"大选"将首度实施"不在籍投票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8:11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7月1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行政院”昨天举行党政协调会报,对研议许久的“不在籍投票制度”,达成重要共识。预计于下届“总统大选”前完成“修法”,二○○八年“选举”首度实施。为避免“选举”结果受“外力干扰”,“政院”决定循序渐进办理,旅居大陆人士暂时无法享受此一权益。

  据悉,根据初步规划,不在籍投票将依循序渐进原则推动,预计先在下届“大选”前
推动包括“在营军人”、“警察”、“选务工作人员”的不在籍投票“修法”。届时不在籍选民必须事先申请移转投票地点,进行“移转投票”。

  据报道,中选会研议的不在籍投票方式包括:通讯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指定投票所投票、移转投票。但最后认为,如果依照在野党主张采取寄发选票的通信投票,可能会造成搜购选票,增加贿选严重性。

  据了解,规划中的不在籍投票,系针对不在户籍地工作的选民。届时他们可事先向工作所在地点的户政机关,申请移转投票地点,再由户政机关将不在籍选民编入申请地点的投票名册,投票日当天就可以就近投票。

  (来源:华夏经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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