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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离休干部生活待遇明显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8:49 宁夏日报

  本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我区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有了明显提高。

  据了解,根据《关于解决区属企业离休干部生活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自治区对区属困难国有企业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给予了一定的财政支持。对区属国有已破产企业、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的风沙费、生活补贴等特殊补贴由自治区财政负担;对区属困难企业,由自治区
国资委牵头,组织联合工作组予以确认后,其离休干部的风沙费、生活补贴等特殊补贴由自治区财政负担。同时,对离休干部医疗费报销过程中不规范行为的监督,鼓励、催缴企业上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基金,督促企业尽义务,合理地报销离休干部医疗费。2004年全年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经费共支出2868.61万元,其中:区属困难企业共29户863人,财政补助医疗保障经费323.9万元;市县属单位2801人,财政补助医疗保障经费814.55万元。据悉,2005年自治区财政还将预算安排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经费2000万元,专门用于区属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支出。(田杨)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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