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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监察厅:严处贪污挪用救灾款物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9:01 桂龙新闻网

  广西区监察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对救灾款物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救灾和恢复重建款物落到实处。对贪污、私分、截留、挪用救灾和恢复重建款物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通知指出,为切实做好当前救灾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确保2005年全区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做好救灾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确保
政令畅通。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力而出现工作失误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要求,受灾地区的监察机关要将救灾和恢复重建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列为下半年执法监察项目,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各地监察机关还要督促建立和完善与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有关的工作责任制,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对趁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之机,贪污、私分、截留、挪用救灾和恢复重建款物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来源:

  南宁晚报 责编: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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