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矿难煤矿曾发生冒顶仍在调查 无安全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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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9:0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12日电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7月11日2时40分左右,新疆阜康神龙煤矿(股份制,B类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有作业人员87人。截止12日7时45分已找到66名遇难者,4人受伤。仍有17人下落不明。 另据中国青年报消息,新疆阜康市神龙煤矿距阜康市13公里,该矿所属的阜康市神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是由100多名自然人集资组建的股份制企业。该公司于200
2004年新疆煤炭工业管理局批准该矿9万吨技术改造项目立项,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于2005年3月核发的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其年生产能力是3万吨,而神龙公司的实际生产能力去年为59万吨,今年5月份生产煤炭两万吨。目前,该矿尚未取得煤矿企业安全许可证。 据阜康市一位官员介绍,4月26日,该矿曾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此次事故发生前,冒顶事故仍然在调查中。 2005年3月22日,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给神龙煤矿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查意见的函中称,经审查存在下列安全隐患和问题,不符合《煤矿企业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和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新煤安监发(2004)10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决定不予颁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意见共列14条,主要有:掘进作业规程无审批意见,仅有签名,无学习考核情况,采煤作业规程签字记录不全,部分专项设计、措施未及时修改;没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没有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编制从业人员培训计划;矿井没有配备充电工、瓦斯抽放工等;安全职能机构设置情况表中,有8名人员取得了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其中李向革为矿长兼总工,生产副厂长、调度室主任都未取得安全管理工作资格证;该矿未提供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提取使用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全,没有制定技术科、技术科长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