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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有关规定显示:转借社保卡要吃"四张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9:13 温州新闻网

  温州新闻网7月12日消息:社保卡主人是男性,在医院就诊开的却是妇科药;社保卡持有者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在医院里看的却净是高血压、心脏病等老年病。从现在开始,想冒用别人社保卡就诊或者转借自己的社保卡,欲“揩”医疗保险基金“油”的,可不那么容易了。昨天,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并开出“四张罚单”,以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维护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使用。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吴圭圭介绍,自从市区医疗保险计算系统实行联网以来,已经发现多起冒用社会保障卡就诊的情况。比如离休人员转借社保卡给子女、亲戚就诊,公务员转借社保卡给父母、兄弟使用等,导致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流失,严重影响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为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对市区参保人员就医管理作出了相应规定。规定显示,如果参保人员或医院出现违规使用社保卡的,我市将用“四张罚单”来作为惩戒。

  这“四张罚单”分别为:第一,将本人社保卡转借他人在门诊就诊的,经查实,社保经办机构将追回违规支出的医疗保险基金,出借者在三个月内就医不能刷卡结算。第二,将本人社保卡转借他人冒名住院或门诊冒名就诊二次及以上者,将追回违规支出的医疗保险基金,并将出借者列入医疗保险“黑名单”,暂停其医疗保险待遇6个月。第三,对于严重违反医疗保险规定、恶意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除追回套取的医疗保险基金外,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违规给冒用人开出药品或检查项目的,除了要扣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程度严重的,取消其定点资格。(温州日报金咸婉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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