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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通报新疆矿难 强调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9:2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2日电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今天发布《关于新疆自治区阜康神龙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和监察工作,遏制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开展乡镇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针对今年以来乡镇煤矿特大瓦斯事故多发的情况,各地区在做好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开展乡镇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把
乡镇煤矿瓦斯治理纳入本地区瓦斯集中整治工作范围,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方案,统一部署,统一实施。要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乡镇煤矿瓦斯治理力度,坚决遏制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改制煤矿的安全监管和监察工作。今年以来改制煤矿连续发生特大事故,因此,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改制煤矿的安全监管和监察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及时掌握本地区煤矿改制情况,把改制煤矿作为重点进行监管和监察,对改制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盲目扩大生产能力,以包代管,以卖代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对拒不整顿或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强基建和技改矿井的安全监管和监察。要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监督检查基建和技改矿井认真落实三同时的要求,严把审查验收关,对设计未经审批,工程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要依法严肃进行查处。

  四、加大低瓦斯矿井的监管和监察力度。今年以来低瓦斯矿井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高度重视低瓦斯矿井的监管和监察工作,特别是对低瓦斯矿井变为高瓦斯矿井后,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高瓦斯矿井进行管理,对由低瓦斯变为高瓦斯的矿井,凡安全措施不到位,未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的要责令停产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要严格执行国务院302号令,对今年以来发生的特大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查处,严格追究企业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管不力、玩忽职守、渎职失职造成特大事故的有关人员也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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