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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灾民年底有望住新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9:31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7月12日电(记者周华)记者11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广西灾区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实施,按照实施方案,今年年底前,帮助广西灾区每户倒房户至少建成一间3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使所有灾民入住新房。

  6月18日至22日,受强盛的西南暖湿气流和冷弱空气共同影响,广西出现持续性暴雨天气过程,桂江、柳江、黔江、浔江、西江等大江大河洪水暴涨。其中,西江梧州站23日出现
超百年一遇的洪峰水位。这次洪灾同时造成4.5万户共17.4万多间房屋倒塌,近41万公顷农作物受灾,近12万公顷农作物绝收。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实施方案,灾后重建帮扶对象主要包括:五保户;因灾倒塌或受损严重无法居住、无自救能力的特困户及残疾人家庭;以及因灾倒塌或受损严重无法居住、有部分自救能力的一般困难户及一般农户。广西将根据各地灾情、倒房数量和财力等实际,统筹各方面资金,总体上按无家可归的实数每户平均2000元至2500元予以补助。原则上给予特困户每户补助5000元,一般困难户2000元,一般农户800元。

  此外,方案还确定了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的帮扶责任。在自治区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投入配套资金,数额原则上不低于自治区的补助资金;通过贴息的办法,帮助倒房户向银行贷款建房;制定专项扶持优惠政策,减免灾民重建新房的相关税费。(完)(责任编辑: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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