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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导”不应终身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9:3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张宗堂

  北京大学日前宣布改革博士生导师选聘制度的一个引人关注之点,就是“博导”指导的博士生连续几年不能正常毕业,学校将取消指导老师的“博导”资格。这是北大在博士生导师选聘制度上的重大变革。这意味着,“博导”这个在我国有着诸多光环的称谓,也将有进有退,打破终身制。

  我国自实行学位制度以来,高校一直实行严格的博士生指导老师选聘制度。“博导”一般是本学科、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是本学科内学术造诣深、学术水平领先的教授、研究员或者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于博士生导师是在教授的基础上选聘的,很多单位为表示尊重,也给予了“博导”高于教授的特别待遇。这样就在事实上形成了在教授之上的又一个阶层———“博导”。久而久之,“博导”除了代表一个人在学术上的造诣外,更成了一种很高的荣誉。而且,“博导”的桂冠一旦戴上,就没有再取下这一说。

  事实上,这种“博导”选聘制度所带来的弊病日益显露。最主要的问题是,一些老师成为“博导”后,便做起了“太上皇”,人际交往、社会活动大量增加,但在学术上却停滞不前,距离“博导”的要求越来越远,虽已得不到学术同行甚至是学生的认可,但“博导”的帽子却照戴不误。其实,在国外,不论是教授、副教授,还是讲师,只要符合有博士学位、有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所在学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人有相当的学术水平等,就能带博士生。在那里,博士生导师仅仅是一个流动的工作岗位,而不是什么终身制的待遇。

  没有竞争就没有生命力,“博导”也不例外。打破“博导”终身制,让有资格的人都能参与竞争,让“博导”们能进能退,是势在必行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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