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利润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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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9:40 中国环境报 | |||||||||
把利润和责任结合起来,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每个人都必须严肃考虑的问题。 然则责任的履行,自我约束和社会约束是缺一不可的。尤其是对于保护环境一类带有公益性质的社会责任。 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社会责任都是一种道义和义务,倘被人指称“不负责任”,那
然而在过去强调的社会责任中,保护环境的责任无疑是一种缺失。我们先前看中的企业的社会责任,往往是质量、服务之类于公众能见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的方面,环境问题因其积累性和渐变性,则是被排除在视线之外的,如此一来,企业的自我约束之心自然而然地也就淡了。等到环境问题由量变到质变,令公众产生切肤之痛了,大梦醒来,却找不到具体的“元凶”,变成“法不责众”了,社会约束也就因而不知所措。 由此可见,对于保护环境这一社会责任的履行,更重要的在于社会约束,因为社会约束会形成一种规范。 金融机构参照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标准决定贷款,就是社会约束的一种方式。它直接把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状况和企业的生存、发展联系起来,倘企业不在保护环境的问题上严格进行自我约束,金融机构便以社会成员的身份对企业进行社会约束,要求企业把利润和责任结合起来。同时,金融机构的这一做法也是对自身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约束。贷款是要有收益的,金融机构的这一做法明示企业:我不要不负责任的利润,也不能纵容你不负责任地捞利润。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全面负起社会责任,才是取财的长久之道。这样的企业和机构才是真正的君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