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网恋妻子起诉 法院缺席判决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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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0:04 每日新报 | |||||||||
张北郭玉鑫 新报讯【记者张北通讯员郭玉鑫】一名男子为人夫、为人父,却因为痴迷“网恋”置妻子和孩子于不顾,长达两年有家不回。在妻子起诉要求离婚后,这名男子却经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出庭。日前,一审法院依法缺席审结此案,认为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妻子的起诉符合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离婚理由,于是判决双方离婚。
原告陈清(化名)起诉称,原告与被告李强(化名)1999年结婚,婚后双方生育一子。双方婚后感情很好,被告对原告和孩子都疼爱有加。但自从2002年,被告在网上认识一名外省女子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转变,被告开始以外出打工为名,经常接连几个月离家在外,而且再也没有交钱做家用,对婚生子不闻不问。原告多次劝解被告回心转意,但被告一直置若罔闻,原告只得独自抚育孩子。2003年1月,被告在未通知原告去向的情况下,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原告认为,被告对家庭缺乏起码的责任感,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坚决要求离婚。被告李强经法庭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终结。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自主结婚,婚前及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近年来,由于被告不珍惜夫妻感情,不听原告劝阻,与网友来往影响了夫妻感情。特别是自2003年起被告在未通知原告的情况下,离家已两年有余,其行为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鉴于被告长期离家不尽家庭义务,双方已无和好可能,原告提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主张,符合法定的离婚理由,法院予以支持,双方没有婚前及婚后财产,法院不予分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