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证明三鹿没早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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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0:37 东南快报 | |||||||||
前天下午,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就近900箱“三鹿”酸奶涉嫌提前标注生产日期一事,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三鹿集团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蔡树维承认公司在管理上存在漏洞,但坚称上述产品不应归咎为“早产奶”问题。 应邀出席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农业部、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以及中国奶业协会的有关专家也拿出有关文件为三鹿正名:鲜奶和酸牛奶的生产日期是按“D+1”和“D+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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