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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房产证“一户一证”业务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1:20 乌鲁木齐晚报

  今后,您如果不想让开发商帮您代办房产证,或在开发商迟迟未给您办好房产证的情况下,也可自己到房产局办理房产证了。

  7月1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房产局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房产证“一户一证”业务已经实施,并取消了以前开发商办理房产大证的业务。市民可不通过开发商自己持身份证、《商品房预售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房产局办理房产证业务。买房的市民可在开
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15日之内,须到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进行预售登记备案。

  据了解,以前部分开发商办理大证后,在给市民办理小证时常常出现实际房屋面积与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符的现象。取消房产大证业务后,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在为开发商办理登记业务时,将一次性核定每户的房屋面积,并把数据填在发给开发商的分户房产证上,避免了群众反映较多的房屋面积缩水问题。

  乌鲁木齐市房产局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一负责人说,以前开发商经常拿着一栋楼的房产大证进行抵押贷款,时限不到,房产大证拿不出来,开发商也就不能帮市民办理分户小证。此业务的实施,避免了市民反映比较多的开发商不给办理房产证、一房多人签订预售合同等现象。

  在此,市房产局提醒市民,在买房、办理房产证时应确认两点:1.市民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15日之后,一定要到房产局确认开发商是否对自己的房屋进行登记备案,避免开发商违规进行假预售登记。2.市民在办理房产证前,要再一次到房产局对所购置房屋的各项证件进行审核,包括房屋是否竣工验收或被查封。:(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者王媛媛 吕文婷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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