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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法院构建社会调解格局 社区主任成调解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1:28 龙虎网

  【龙虎网讯 】鼓楼区96名社区主任,前不久又多了个头衔——鼓楼区法院诉讼调解首席调解员。

  其实,这些首席调解员先是由该区司法局聘请的,目的是为调解社区内出现的普通民事纠纷。然而,这个遍布全区的纠纷调解网,如今也成了法院民事诉讼的调解网络。这一变化,来源于鼓楼区法院和区司法局不久前的一次合作。

  去年底,最高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后,鼓楼区法院就在琢磨如何构建社会大调解格局,将法、情、理和诉讼调解结合起来。今年3月,鼓楼区法院和该区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制度的实施意见》,把法院力量和司法调解资源进行了整合。区司法局的社区调解系统,正好成了法院实施诉讼调解的重要依托,96个社区首席调解员都具有化解纠纷的丰富经验。而法官更精通法律,说法更具权威性,并且从严肃的法庭下到社区进行诉讼调解,也容易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中央门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尤正先昨对记者说,两者优势互补,更有利于化解矛盾。

  鼓楼区法院民一庭负责人介绍说,对发生在社区的较小的民事官司,现在法官都会把本应在法庭进行的诉讼调解搬到社区进行,邀请首席调解员以及其他热心的居民参加。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调解人员一起你一言我一语,让纠纷在宽松的氛围中得到解决。

  这种调解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已有50多件诉讼通过这种模式进行了调解,调解成功率达50%。前不久,家住该区的王老太和女儿打起房产官司。办案法官认为,简单判决反而会激化母女矛盾,为此将母女俩约到社区调解室,和首席调解员一道不厌其烦地做她俩的思想工作。最后,母女终于重新面对亲情,握手言和。

  法院的诉讼调解,为何要从严肃的法庭走向社区?鼓楼区法院院长杨太兰表示,诉讼调解在依法进行的同时,应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创造一个和谐、信任、宽松的气氛,能提高调解成功率。而在社区进行诉讼调解,可以消减双方对立情绪,更易于解决纠纷。因此,构建社会大调解格局,是调解制度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据了解,鼓楼区法院在构建社会大调解格局的同时,坚决杜绝无原则的调解。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调解自愿、调解合法、调解保密和灵活性”四大原则,法官严格执行“能调则调、该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审判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真正钝化社会矛盾。

  作者:李自庆 殷骏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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