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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管条例实施 扬州瓶装燃气市场依旧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1:41 今日扬州

  今日扬州网消息:新的《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7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从事瓶装燃气经营者必须要取得经营许可证,这就意味着那些开在小区的煤气代充点和走街窜巷的流动充气户,必须取缔,那么,扬州的瓶装燃气供应市场情况如何呢?昨天上午,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在四季园小区,记者等到一辆流动的代充煤气车,这位车主告诉记者,他一趟能够收
到5-6个煤气瓶,在他们同行当中算是一般的。这位车主表示,他的煤气是在扬州煤气公司充装的,不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而一些在外地充装的,情况就不同了。市民也反映,代充煤气经常存在缺斤少两问题。缺斤少两还不是大问题,最重要的还是安全隐患,新的《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强调要取得经营许可证,主要就是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但目前扬州小区煤气代充点和走街窜巷的流动充气户,都没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没有许可证就上门服务,造成这个现象比较严重的原因,就是扬州目前只有10家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供应量远远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这就让没有经营资质的代充点、代充户有了可乘之机。

  对于瓶装燃气供应混乱的现象,相关部门表示由于相应的服务网络没有建成,取缔有一个过程,7月下旬以后,他们将根据省有关规定,首先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规范,让他们与代充点、代充户建立相应的合同关系,消除经营当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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