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领导抵达"7.11"事故现场 完善抢险救灾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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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2:2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12日电据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消息,新疆自治区阜康神龙煤矿“7·11”事故发生后,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国家煤监局副局长王树鹤率有关司(室)官员于当日下午赶到事故现场,新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以及昌吉州党委、政府的官员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总局领导传达了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并商新疆自治区政府充实了抢险救灾指挥机构、人员,完善了抢险救灾的方案,目前,抢救遇险人员的工作正全力以赴地开展。
事故发生时井下有87人,新疆自治区从7处调集了15个救护小队,共计150人进行抢救。初步勘察,出事矿井主副井基本畅通,井下由于爆炸造成通风系统破坏严重,采掘工作面巷道内瓦斯浓度达到4%左右。故确定首先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加快搜救遇险人员进度。 井下遇难和失踪的83人中,新疆自治区22人,外省50人,另有11人正在核实中。新疆自治区正全力组织善后,并做好遇难家属的工作。 当地政府已对矿主和相关责任人采取了控制措施。新疆自治区阜康神龙煤矿是民营股份制企业,设计能力3万吨,现在进行9万吨技术改造,边改造边生产。初步了解,该矿今年上半年生产原煤17万吨,严重超能力、超强度生产。该矿是高瓦斯矿井,有瓦斯监测系统,事故前几天,瓦斯经常超限,但该矿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另外,该矿通风系统不合理,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