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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蚊剂熏伤人 每周约有一两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4:04 法制晚报

  中日友好医院:6月起陆续有使用蚊香引发哮喘的病人就诊 北京积水潭医院呼吸科专家介绍

  记者今晨探访东郊市场发现:部分此类产品未按规定标明成分提醒:婴幼儿孕妇尽量避免使用

  本报讯(记者柳姗)夏季来临,又到驱蚊剂使用的高峰期。北京积水潭医院人士称,入夏以来每周都要接诊一两位因 使用驱蚊用品引发呼吸系统疾病的患者。而中日友好医院人士也称,6月起陆续有因使用驱蚊用品而引发哮喘的病人前来就诊 。

  “蚊香在燃烧时会形成微粒,刺激人的呼吸道。”中日友好医院呼吸内科主治医师俞红霞介绍。积水潭医院呼吸内科 主任医师王丹琪指出,蚊香的成分比较复杂,燃烧时形成的烟雾对过敏体质者和有哮喘病史的人比较危险,可能引起咳嗽、胸 闷等反应,严重时可能诱发哮喘。

  专家提醒

  专家建议过敏体质者和有哮喘病史者尽量不要使用蚊香驱蚊,可用蚊帐代替。家中如有婴幼儿、孕妇,应尽量避免使 用。

  此外,更保险的方式是,使用蚊香等驱蚊产品时,将房间密闭且不要留人,过一定时间后,灭蚊香,将房间通风后再 进人。

  相关规定

  质监局称有明文规定

  驱蚊产品要标明成分

  本报讯(记者汪红)记者今天上午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国有明确规定,驱蚊产品必须在其产 品的外包装上明确标明其有效成分及成分的具体含量,让消费者通过看标识就可对产品成分一目了然。

  市场反应

  东郊市场驱蚊产品

  未按规定标明成分

  本报讯(实习生陈斯)今晨9时,在东郊市场记者看到,几乎每家卖消毒卫生用品的店里都有粉末状驱蚊产品。其中 很多产品的外包装上均未标产品成分。

  一家店主说,产品有何成分并不清楚,但他表示:“这种驱蚊药毒性大,一般都是单位和酒店买。”

  权威说法

  灭蚊产品称药效达两周

  纯属吹牛消费者别当真

  本报讯(记者饶沛陈斯)记者在部分超市看到,一些灭蚊产品包装上,注明“效果长达两周”。

  北京市爱国卫生委员会除四害工作负责人于传江表示,根据爱卫会掌握的情况,在国家标准下生产的灭蚊喷雾剂等灭 蚊产品根本不会有药效长达2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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