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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露富 清华学生丢44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0:51 华夏时报

  本报通讯员罗伟报道日前,朝阳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璞尉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1.1万元。而刘璞尉盗窃的就是自己同学储蓄卡内的人民币44万元。

  刘璞尉在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培训中心国际部就读期间,于2004年7月至11月期间,在该部学生宿舍等地,多次趁同学龙某不备之机,盗走其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并分别在中国工
商银行北京市朝阳区支行金台北里储蓄所及其自动取款机上、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望京支行东坝储蓄所等处,共盗走储蓄卡内人民币44万元。被告人刘璞尉后被抓获归案。(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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