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未成年人“禁酒令”执行难 非强制性约束力有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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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1:30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商务部7月1日颁布了《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其中规定全国酒类经营者不准向未成年人(不满十八岁)出售酒类商品。 近日,记者在天津一超市发现,购买酒类的消费者中有不少稚嫩的面孔,经上前询问得知一名16岁的高中生是帮家长买酒,有几名结伴来采购的中学生是买啤酒庆祝考试成功。记者在超市没看到有“未成年人不能购买酒类商品”的提示。
未成年人“禁酒令”为何会遭遇“执行难”呢?业内人士认为,商务部《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并非强制性的,所以约束力有限。这项规定要想落到实处,还需要相关部门明确执行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