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中国电信多收话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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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1:3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株洲讯株洲年过七旬的消费者何耀辉,将中国电信湖南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多收的话费并给予精神补偿费3000元,同时提供市话费详单。昨日,株洲市芦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今年73岁的何耀辉称,作为电信用户,2000年他就发现家中的固定电话存在不通话照收费问题。他买回一台电脑计时电话机,将相关情况详细记录。他于2001年多次找到株洲电
为此,何耀辉根据《消费权益保护法》之规定,要求中国电信湖南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提供市话费详单,双倍返还多收的市话费1880元,承担诉讼费及交通费、复印费及精神补偿费3000余元,并做出书面道歉。 现在用户只能按照电信部门的要求按时缴纳话费,而无查询市话明细单的权利,只有义务,没有权利。这是非常不公平的。他希望通过这一案例让更多的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被告方中国电信湖南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的王律师在答辩中表示,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电信企业没有法定义务向用户提供本地市话详单,在技术装备运营条件的客观上也无法向用户提供市话清单,用户的知情权是有法律限度的。 芦淞区法院昨日没有当庭就此案作出判决。 作者:李春璞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