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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中国电信多收话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1:3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株洲讯株洲年过七旬的消费者何耀辉,将中国电信湖南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多收的话费并给予精神补偿费3000元,同时提供市话费详单。昨日,株洲市芦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今年73岁的何耀辉称,作为电信用户,2000年他就发现家中的固定电话存在不通话照收费问题。他买回一台电脑计时电话机,将相关情况详细记录。他于2001年多次找到株洲电
信部门要求退还多收的市话费960元,2001年6月,中国电信湖南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退费500元。但是,接下来的时间里,何耀辉发现家里的电话仍然存在被多收费的问题。这几年,每个月大约多收市话费10元~20元。

  为此,何耀辉根据《消费权益保护法》之规定,要求中国电信湖南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提供市话费详单,双倍返还多收的市话费1880元,承担诉讼费及交通费、复印费及精神补偿费3000余元,并做出书面道歉。

  现在用户只能按照电信部门的要求按时缴纳话费,而无查询市话明细单的权利,只有义务,没有权利。这是非常不公平的。他希望通过这一案例让更多的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被告方中国电信湖南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的王律师在答辩中表示,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电信企业没有法定义务向用户提供本地市话详单,在技术装备运营条件的客观上也无法向用户提供市话清单,用户的知情权是有法律限度的。

  芦淞区法院昨日没有当庭就此案作出判决。

  作者:李春璞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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