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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六旬夫妇可拿计生奖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1:45 新京报

  夫妻均为北京农业户口,只有一个孩子或无子女,每人每年可获600元

  本报讯(记者李华良)昨天,首都之窗网站公布了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制订的《关于建立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意见》,决定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凡符合规定的农民,每人每年可获奖励扶助金600元。

  奖励扶助制度从今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农村施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内容为:第一、同时具备4项条件者可申请奖励扶助。4项条件为: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来,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为;依法生育的子女只有一个,或现无子女。

  第二、奖励扶助金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直到亡故。

  第三、确认奖励扶助对象的程序为:本人提出申请后村委会审议并公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布,区县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复核、确认并公布,北京市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各区县要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通过指定的代理发放机构,将奖励扶助金直接划转到奖励扶助对象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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