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1:50 京华时报

  2006年政府采购目录公布

  本报讯(记者赵鹏)买几件办公家具就要招标采购,这种执行金额太少、成本太高的行为,在2006年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将得到遏制。昨天,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公布了“北京市2006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将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项目的采购限额标准提高。

  市采购办的吴主任透露,为了避免有关单位在采购过程中频繁招标,浪费过多的人力、财力,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这次本市调整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分别将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项目的采购限额标准由原来的30万元、10万元和5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含5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和60万元(含60万元)。此外,本市还为“家具”和“修缮、装饰工程”两个品目增加了限额标准,规定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家具”,以及50万元以上的“修缮、装饰工程”才能实行政府采购。这样,今后本市政府采购的效率将大大得到提升,采购成本也得到节约。

  据了解,在“北京市2006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显示器”、“移动存储设备”、“投影幕”、“碎纸机”、“大客车”和“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软件、办公软件和防病毒软件)”等产品首次。另外,由于采购金额小,不易操作,删除了“保护屏”、“出版”两个品目。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