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3市民状告政府信访“不作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2:44 东方早报 | |||||||||
因多次信访未果,项雅仙等三位宁波市民把宁波市政府告上了法院。记者昨日获悉,在一审诉求被法院驳回后,他们打算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诉状称,因认为宁波余姚市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存在违法行政行为,项雅仙等3人于2004年12月16日、2005年1月17日以挂号信形式向宁波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等有关部门求助。但宁波市政府没有回复;3月17日,浙江省人大复函称已“转请宁波市政府处理”,宁波市政
项雅仙等人认为,根据国家信访条例及浙江省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一般信访案件30天内办结,复杂案件60天内答复处理结果。“根据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要求通报信访工作机构,但我们从没得到宁波市政府的有关答复。”于是他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要说法。 作者:早报浙江专稿 戴虹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