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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鉴定为患有精神分裂症:锤杀父母忤逆子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3:59 山西晚报

  本报7月12日讯(记者康景林)今日下午3时许,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向锤杀生身父母的罪犯张浩一审宣判:“张浩故意杀害父母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从轻判处,处以无期徒刑。”张浩对此判决当庭表示不上诉。

  2004年9月2日,家住太原市邮电前街的张浩在父母晚饭中投放三唑仑药品,待药力发作后,他持铁锤将父母锤杀。警方于案发一周后将其抓捕归案。今年5月23日上午,太原市中
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此案。开庭前,由检察机关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张浩进行精神病鉴定后,得出“张浩患有精神分裂症、属限定行为能力人”的结论。法官认为,张浩在作案时处于精神分裂状态,属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从轻量刑,遂对此忤逆子做出无期徒刑的判决。

  今日下午的宣判过程中,张浩始终低头无语。最后,他表示不上诉。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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