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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节能设计新建建筑不能开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4:4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李庆实习生王蜀) 建筑项目未做节能设计,今后当心不能开工!在昨(12)日进行的成都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大会上,市建委负责人对新建居住建筑作了特别强调,要求城市新建建筑必须达到节能50%的标准。

  五城区公共建筑项目及其他区(市)县公共建筑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项目不得参加国家、省、市的各项奖项的评比,也不能
参与本市普通住宅和生态住宅的项目申报。市建委负责人说,该项标准本月起已经开始执行,新建居住建筑应注意通风、墙面隔热、采暖等方面的节能措施。2006年1月1日起,即使通过了施工图审查,但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未做节能设计的新、改、扩建公共建筑项目,必须补充完善节能设计并重新通过施工图审查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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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节能:为了满足室内活动的需要,人们要用电、用气来采暖、降温、照明、烧水、炊事、开家用电器等,这部分能源消耗统称建筑能耗。建筑节能就是指在建筑工程设计和建造中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建筑材料、产品和设备,提高建筑物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空调设备的能效比,减少建筑使用过程中的采暖、制冷、照明能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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