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工烫伤无钱医治:老板违规操作公司不负全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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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6:02 山西晚报 | |||||||||
本报7月12日热线消息(记者马秀凤)因工伤住院的市民郝师傅至今仍在为医疗费用犯愁,已经花去6000多元钱了,但老板只给了2000多元就没了下文。老板王女士则称,郝师傅的工伤是由其违规操作引起,所以公司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郝师傅的爱人告诉记者,7月2日中午,在省城体育西路建安洗衣中心打工的郝师傅,像往常一样在洗衣店工作———在两台洗衣机前洗衣。13时,同事喊她过去有事儿,刚走到
记者与建安洗衣中心的王老板取得联系。王老板承认,郝师傅是在其洗衣店内受伤。但她认为,郝师傅的伤情主要是由于其工作中操作不当引起,所以店里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山西民权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称,根据有关规定,员工如果在工作期间内发生“工伤”,并经过相关部门鉴定,无论对错,所在单位都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