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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争执引来杀身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6:07 山西晚报

  本报7月11日讯(记者康景林王少斐)古交市一名姓雷的男子,因小事与人发生争执,竟引来杀身之祸。今天,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名被告进行了判决:判决陈志死刑;赵康华被判无期徒刑;陈应山被判有期徒刑15年。

  2000年11月10日晚,陈志在古交市的家中与雷某发生争执,起因是雷某摸了一下陈志女朋友的下巴,陈志便叫上赵康华将雷某拉到屋外准备殴打。雷某撒腿就跑,但没跑多远,
又觉得很窝火,就再次返回陈志家,并威胁要告发陈志、陈应山以前的罪行。陈志听后火上心头,叫上赵康华、陈应山追打雷某,追至古交市通顺街中国银行时,雷某不慎摔倒,陈志等人上前对雷某拳脚相加,还用木棒朝雷某头部猛击,后逃离现场。雷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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