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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农民工善待农民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7:0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党的十六大以来,“三农”工作倍受重视。全党、全社会形成一个共识,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就要养活农民、转移农民。从河南自身的实践看,传统的发展思路已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必须跳出“农”字做文章,把数以千万计的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使数以千万计的农村人口走向城市,在这一过程中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转移农民,就必须注重对农民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基本素质,增强他们的转岗就业本领。而要培训农民,就必须依靠各级党委、政府来加强领导和组织。

  一、认识要更明确

  去年国家六部委启动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省里也召开了一系列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省又提出“完成技能培训20万人,引导性培训40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00万人以上,有组织输出比重40%以上”的目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认识,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实施力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措施来抓。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这是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增强我国产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实行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竞争力的需要,进一步搞好农民转业转岗培训工作,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首次把实施阳光工程写进中央文件。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改善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创业环境,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引导和帮助农民就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抓好农民工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增强外出就业、稳定就业的能力。”今年国家更加重视阳光工程的实施,培训规模不断扩大,由去年的250万人增加到今年的280万人;投资力度也在加大,中央财政的培训补助资金由去年的2.5亿元增加到4亿元;补助标准有所提高,由去年的每人每期补助100元提高到139元。

  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强力推进。河南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7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农村劳动力资源量居全国第一位。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发展劳务经济。2003年,在制定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时,就把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农业现代化作为基本途径,指出要跳出“农”字做文章,通过“三化”来“化”农业、“化”农村、“化”农民,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并且提出,到2020年全省非农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比重达60%以上,城镇人口达50%以上。徐光春同志到河南工作后,更加重视推进劳务经济发展。他多次强调指出:要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着力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农民择业多元化,为农民增加收入拓宽渠道。他多次到基层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发展劳务经济问题深入调研,并把劳务大县固始县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联系点,全国“两会”期间还专程看望我省在京务工人员。今年5月10日,徐光春同志在《河南日报》发表了《充分认识发展劳务经济的战略意义》的署名文章,对我省劳务经济的发展作了深入探讨和指导。今年的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将“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作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九项重点工作之一。省委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实施力度,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和转岗就业能力,实现农民就业多元化。”最近,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办好“十件实事”,其中有两项承诺涉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发展劳务经济,一件是解决好提高农民致富本领问题,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和农业科技培训,在3年内分期分批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培训一遍;另一件是解决好外出务工人员中党组织建设问题,力争用4年时间使外出务工农民达2000万人左右,务工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

  我省阳光工程实施一年来的实践表明,这项工作既有益又有效。去年,我省开始启动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一年多来,全省筹集培训补助资金4000多万元用于对参加培训农民的补助,认定培训基地960所,重点开展了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三大类共41个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学员20万人,转移就业18.7万人,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和转移就业目标,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果,被群众称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一是提高了农民外出务工的就业技能,经过培训的农民93.5%实现了转岗就业。二是降低了农民参加培训的成本,政府安排的财政培训补助资金直接补助给受训农民,农民参加培训的成本平均降低三分之一左右,有的甚至达一半以上。三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提高了转移输出的组织化程度,我省农民外出务工有组织输出比重由2003年的3.2%提高到36%。四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参训农民外出务工月收入平均达到724元,比未接受培训的人员普遍高出200多元。2004年我省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0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总量达到1411万人,已有超过50%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了城镇和农村二、三产业;农民务工总收入613亿元,比上年增加85亿元,增长16%;农民务工收入比重首次超过30%,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到44%。正像一些农民工所说的那样,“出来一人,全家脱贫”。

  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发展劳务经济,任务紧迫,机遇难得。所谓任务紧迫,就是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不仅有近1400万人亟须转移,而且每年还在产生大量的新增劳动力。要实现2020年非农产业就业率60%以上和城镇化率50%的目标,每年需要转移100万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要实现4年时间使我省外出务工农民达2000万人左右,每年需转移农民150万人左右。所谓机遇难得,就是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面临着良好机遇和有利条件。我省正处在工业化加快发展时期,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为劳务经济提供了广阔空间;近年来沿海发达地区劳动力资源紧缺,很多地方出现了所谓“民工荒”,今年春节期间又出现“保姆荒”,这为我省加快向沿海发达地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省近些年重视发展基础教育,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整体较高,外出务工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在转移农村劳动力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创造了一大批省内外知名的劳务品牌,河南民工已经在外界树立了良好信誉和形象。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更好地推动我省劳务经济发展。

  二、培训要更扎实

  阳光工程实施以来,各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例如一些地方没有按要求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影响了工作任务的完成;培训规模小,享受阳光工程培训补贴的农民只占当年转移农民的20%左右,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没有享受培训补贴;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不高;操作不规范、监管不力。总结以往经验,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努力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成劳务经济的样板工程、龙头工程。

  一是抓好资金投入。资金投入是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保证,各级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今年我省财政投入是55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支持我省2500万元,比去年增加800万元,增幅和总量均居全国第一;省财政配套2500万元,比去年增加2040万元;省辖市财政配套560万元,不再要求县级财政配套。此外,省扶贫办今年还从扶贫资金中拿出4500万元,用于贫困乡村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各方面加在一起,预计全省用于农民转移培训的资金高达亿元以上,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各省辖市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配套资金的足额到位,并管好、用好培训资金,切实提高使用效益。阳光工程培训是示范引导性的,仅靠项目资金还远远不能满足要求,有条件的市、县要尽可能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培训规模,同时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个人资金参加,形成以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

  二是抓好基地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业覆盖面广,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加强基地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要通过分开竞争的办法,集中一批优质培训资源参与政府公益性培训项目的实施。要积极引导培训机构围绕市场需求,调整专业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引导和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培训规模,努力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要发展和改革农村教育,使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基地。要加强农民工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培训质量。

  三是抓好订单培训。订单培训是确保农民稳定转岗就业的最有效形式,也是最受欢迎的形式。要继续采取订单培训的形式,坚持培训就业一体化的运作方式。认定培训基地必须把职业介绍能力、有无用人订单作为首选条件。有用人订单,才能承担培训项目,有多少订单才能承担多少任务。不仅要看订单,还要看订单质量、看就业单位收入、就业稳定性和就业环境。在培训内容上,要以当前用工量大的制造、建筑、服务业等行业的相关岗位为重点,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和岗位技能要求开展培训,使学员获得从业资格,顺利进入有相关准入要求的行业和岗位;在培训模式上,要通过“校企联合”、“校乡联合”等形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现培训与输出的良性互动。许昌市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的优势,及时掌握本地企业用工信息并定期发布,使大量的农民实现了就地培训、就地转移。全市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38万人,其中就地转移72万人,占一半以上。

  四是抓好监管规范。阳光工程必须“阳光操作”。去年个别地方在实施阳光工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基层管理部门工作不认真、操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是一个重要因素。今后要在阳光工程的规范运作、制度化管理上狠下功夫、多做文章。要严格执行国家六部委和我省制定的项目管理办法、基地认定意见、资金管理办法、检查验收办法,落实好第一节课、培训券、公示、台账、培训月报、检查验收等六项制度,规范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资金使用、基地认定、项目单位评选、培训机构监管,确保阳光工程的顺利健康实施。

  五是抓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农民宣传“劳务致富”、“劳务光荣”,宣传党和国家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的政策,动员他们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参加培训,走出家门。要在加强技能培训的同时,注重行为规范教育,使外出务工农民尽快适应现代城市生活,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同时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河南农民工的良好形象。要采取适当形式对农民工中的优秀代表进行表彰,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特别是突出宣传李学生等河南杰出外出务工人员的事迹,以此产生示范效应,让“河南农民工是好样的”这样的说法广为人知。各地要根据当地人文、历史和已经形成的就业特点,树立劳务输出商品意识,发展劳务输出产业,提高劳务输出水平,努力打造像“林州建筑”、“长垣厨师”、“西华的哥”、“唐河保安”、“遂平家政”、“新县涉外”等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享誉国内外的劳务经济品牌。

  三、服务要更周全

  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民财富的重要创造者,我们必须正确看待农民工、公正对待农民工、关心善待农民工,满腔热情地向农民工伸出关爱之手,搞好服务,想方设法组织农民工、服务农民工、维护农民工。

  一要组织农民工。我省各地的实践证明,农民有组织输出比自由外出效果好。农民工因为有组织而有保障、有靠山、心里踏实,也便于管理。我们要在积极支持农民自由外出务工的同时,特别强调农民有组织的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各级党委、政府要抓紧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出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健全的工作体系。要大力发展从事劳务输出的社会中介机构,提高我省农村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要加大规模劳务输出的宏观调控力度,重视联络和签订跨地区大规模的劳务协议。要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党组织、工会组织、团组织和维权组织的建设,使他们真正实现“流动不流失,离乡不离党,转岗不转向”。无论在什么地方、从事什么工作,都能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商丘市调动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民间就业组织的积极性,统一联系用人单位,统一时间运送务工人员,变“散兵游勇”为“正规部队”,变无序流动为有序转移,去年输出142万人,其中政府部门指导性输出16万人,民间组织引导性输出81万人。

  二要服务农民工。要适应劳务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和寻求服务农民工的新办法、新途径,向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公益服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搞好信息服务,通过驻外机构、各种用工信息平台搜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用工信息,通过举办农民工用工洽谈会、供需见面会等形式为外出务工人员转岗就业搭建平台,减少外出就业的盲目性,降低外出就业的成本。乡村基层组织要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时便利地办理外出务工手续;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外出务工人员家庭提供社会服务,通过组织“农机跨区作业”和帮工队,帮助外出务工人员家庭搞好农业生产;认真做好农村社会治安工作,免除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对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出现突发事件要给予积极帮助。城镇要进一步认真清理不利于农民进城就业的政策和法规,让进城务工农民在子女上学、户籍管理、订立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权益和征收税费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逐步打破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的城乡、地区和体制分割现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政策和法制保障。各地要借鉴信阳市“金桥工程”的做法,经常到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地方开展慰问活动,为他们送去家乡的关怀,鼓励他们在外地安心工作、创业致富。

  三要维护农民工。近一个时期以来,为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涉及到农民工进城落户、工资兑付、子女上学、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多方面。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把这些政策贯彻好、落实好。要加大劳动保障的监察执法力度,认真清理整顿用工市场,加强对民办中介机构的监管。要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克扣工资、随意延长工时、使用童工和劳动环境恶劣等问题,尽可能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安全宽松的务工环境。

  四、领导要更有力

  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大事来抓。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劳务经济,各级要舍得拿出人力、物力、财力发展劳务经济。要把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到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建立由党委、政府牵头,农业、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建设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农民工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培训计划,落实扶持政策。要把阳光工程实施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目标,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要加大对阳光工程实施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工作职责和系统资源,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形成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农业部门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牵头单位,要在搞好协调管理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培训机构的认定、招标、监管工作;财政部门要负责落实补助资金,加强对补助资金拨付前的审核把关,确保政府的补助资金真正用在农民身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民工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工作,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建立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并搞好进城农民工权益维护等工作;教育部门要着力发挥现有资源优势,组织系统内职业院校和职业初高中学校开展培训工作,解决好外来务工农村劳动力子女的入学问题;建设部门要重点解决好建筑单位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问题;科技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培训中心、星火培训学校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的作用;扶贫部门要重点做好扶贫对象的转移培训工作;中小企业服务局、供销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也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积极参与转移培训工作。

  全社会要共同参与。实施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既是党委、政府的职责,也是社会各界一展身手、服务农民的舞台。要进一步调动农民个人、用人单位、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要以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渠道,发挥多种教育培训资源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具有地方特色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培训中心,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

  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一项实实在在的“阳光工程”,惠及亿万农民。我们一定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实办好,让党和政府的阳光普照更多农民群众。要在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上下功夫,使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既有数量、更有质量,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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