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违规行为”成了挡箭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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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7:35 新桂网 | |||||||||
新桂网7月11日凌晨2时38分,新疆阜康神龙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据《南国早报》7月12日报道)。 矿难频发,伤亡人数不断刷新。而对每次矿难的调查,几乎都能得出“违规生产”的结论。令人扼腕的是,违规行为曝光总在矿难后,矿难一次次充当了煤矿企业违规行为的举报信。这一次,事故责任的矛头,又指向了“无证生产等重大违规行为”!违规生产并不一
一次矿难,追究的是矿难单位甚至是矿主,一百次矿难,追究的仍是矿难单位甚至是矿主。那么,负责监督、管理矿难单位的职能部门安在?遏制矿难频发,如果仅仅寄希望于提高赔偿金额,“让煤矿死不起人”;如果仅仅是追究事故煤矿的责任来震慑矿主,即只在煤矿企业的头上高悬宝剑,恐怕会事倍功半收效甚微。前文提到,违规生产并不一定就会发生事故,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矿主多心存侥幸,不可能“赌不起”“输不起”。接二连三的矿难事实也证明,指望某些煤矿企业自觉“心灵深处闹革命”,以人为本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生产纯属枉然。 惟有把高悬的利剑前移,或者变成双刃剑,不但追究事故责任,而且要追究隐患、违规行为责任,谁负责监督、管理的煤矿企业“有病”,就对谁开刀。层层追究,追究到底。(河北王国兴) 作者:王国兴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