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执法将邮寄告知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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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7:4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于12日正式公布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的8项具体措施。 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李建华在北京交管系统12日召开的“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大会上,就交通行政执法中需要进一步规范的路面执法、事故办案、交通设施、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等重点环节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8项措施,其中包括:进一
非现场执法在现有对外网站、触摸屏、声讯电话、手机短信、电视台公告、报纸公告、交通广播等7种告知方式的基础上,增加邮寄书面告知和信息亭发布;机动车接近报废年限、违法记分满12分,实行邮寄书面告知,扩大告知面,增大群众知晓度。 规范交通标志设施,全面清理各种标志、标线,对设置不合理、不齐全、不醒目的要及时组织更换,对标志、标线等指示信息相互矛盾、容易让群众产生歧义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规范道路限速标准,以“安全第一”为原则,根据道路等级,规范限速标准,去繁从简,便于群众识别和遵守。 规范固定违法监测设备的设置,重点在交通秩序乱点、事故“黑点”、警力控制不到地区设置固定监测设备,并以此为原则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对设置不合理的立即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