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官司赢了还没见过律师(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7:46 潇湘晨报
官司赢了还没见过律师(图)
漫画 鲁 英

  广东省化州市李亚福、李康娣夫妇的儿子李志华在长沙打工时,驾驶一辆未经检验的摩托车与一辆货车相撞受伤后不幸身亡。案发后,李氏夫妇将货车司机、车主告上法院索赔。因不满一审判决结果,二人委托老乡向省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许光汉考虑到受援人经济十分困难,嘱咐中心律师,尽量主动为其节约诉讼成本。二审法院调解结案后,援助律师又将3万余元赔偿款打入受援人账户。昨日,省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李氏夫妇从广东邮寄过来的写有“法援为民,情暖人间”8个大字的锦旗。

  车祸身亡被认定负主要责任

  去年7月16日晚10时许,在长沙县星沙镇从事装修工作的李志华驾驶摩托车搭乘同乡卢某在潇湘路撞上货车发生车祸死亡。长沙县交警大队认定,李志华无证驾车、未戴头盔,遇险时因技术生疏而在制动时失去控制酿成事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应负事故主要责任,卢某和货车司机陈某应负事故次要责任。事发后,货车车主曾向死者家属支付了6800余元丧葬费用。

  因当事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去年12月9日,死者父母李亚福、李康娣将货车司机陈良、车主郭怀伍告至长沙县法院。

  省法援中心全权代理此案

  李亚福不服长沙县法院作出的由被告方赔偿3.1万余元(含已支付的6800余元丧葬费)的一审判决,决定提起上诉。由于此案一审已交法院受理费3966元,律师代理费还未付,如再打二审即使赢了官司也会赔钱。无奈之下,李亚福只得求助在长沙打工的一名同乡,于2月3日上午前往省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由于受托人仅有一份判决书,相关材料不齐,且再过5天就是春节了,如不赶在春节前办好上诉手续,就有可能丧失上诉权。尽管困难重重,省法律援助中心还是于当日下午迅速指派援助律师文学军介入此案。文学军考虑到当事人远在广东,参加诉讼极为不便,遂向该中心主任许光汉建议全权代理此案。许光汉表示赞同,当事人也欣然同意。

  腊月廿九办好上诉手续

  4日上午,文学军就写好了上诉状。考虑到受援人家境贫困,文学军向二审法院写了《减免诉讼费申请书》,请求二审法院给上诉人提供司法救助。下午2时30分,文学军便前往长沙县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为受援人减免诉讼费的要求,但该院不受理。

  第二天一大早,文学军前往长沙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审查有关材料后提出,由于上诉人没有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其提出减免诉讼费的请求不予考虑。文学军立即打电话要求受援人通过特快专递将身份证寄过来。

  2月7日,已是农历腊月二十九,文学军早早赶到办公室。传达室工作人员告知,广东的特快专递到了。文学军喜出望外,再次前往长沙市中级法院,找到立案庭庭长,当面递交了上诉人的身份证。庭长也被她的这种敬业精神所打动。

  当日上午10时45分,长沙市中级法院同意免收李亚福夫妇二审诉讼费用,上诉手续也办理完毕。

  获赔后寄来锦旗表示感谢

  在二审整个诉讼过程中,文学军没叫当事人来过一次长沙,关键问题全部通过电话交流取得共识,需要的文字材料均通过传真或邮寄。

  文学军认为,此案如能争取调解结案,会比判决结案的实际效果好得多,于是极力促成调解。3月23日,长沙市中级法院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被告方同意代替死者李志华向伤者卢某赔偿4780元,同意赔偿给李亚福夫妇34800元(不包括此前支付的6800余元丧葬费)。4月18日上午,文学军前往法院领回被告支付的34800元赔偿款后,立即打电话告诉了李亚福夫妇。

  4月26日,许光汉和文学军前往工商银行办理了汇款手续。昨日,省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受援人李亚福夫妇从广东邮寄过来的一面锦旗,锦旗上书8个大字:法援为民,情暖人间。

  王冠华 谭初兰 苏 确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