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载运危险化学品 一艘外籍船被罚13.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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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7:50 大众网 | |||||||||
大众网青岛讯 日前,一艘外籍船舶违法载运易燃易爆化学品“苯乙烯”,被山东海事局处以高达人民币13.5万元的罚款。据悉,这是该局在开展船舶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开出的一张最大数额的罚单。 被处罚的外籍船“韩洋优美”轮,是一艘散装液体化工船,1984年建造,载重2188吨。6月22日,该轮停靠日照岚山港码头,海事人员在卸货前对该轮例行危险品专项检查中发现
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证实该轮事前提供给海事部门的COF证书附件系伪造,该轮通过谎报有关申报事项骗取了审批。这一行为违反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海事部门依法对该轮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3.5万元的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