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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确定农村土地纠纷调处目标明年基本解决土地权属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8:01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7月12日讯(记者侯小健)“今年要调处土地纠纷案件占总宗数的60%以上,明年基本解决农村土地权属纠纷问题。”这是今天在海口召开的全省农村土地纠纷调处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

  由于历史等原因,我省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突出,今年来,经全面排查,全省共清理出土地纠纷案件6067宗,涉及面积135.3万亩。

  据介绍,这些纠纷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点多面广,情况复杂。我省18个市县普遍存在纠纷问题。这些纠纷涉及92个农垦农场、100多个其他国有农林牧场和5000多个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涉及场社关系、军地关系、林权管理、行政界线等;二是场社纠纷比重大,矛盾尖锐。这次清理出场社纠纷1586宗,面积53万亩,分别占纠纷案件总宗数的26.1%和总面积的39.1%;三是易引发群体性事件。2001年以来,因土地权属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全省群体性事件总数的30%以上;四是制约经济建设。

  由于种种原因,我省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排查处理工作进展缓慢,截止6月30日,仅完成处理结案515宗,占案件总宗数的8.5%,调处任务十分艰巨。副省长江泽林在会上说,做好农村土地纠纷调处工作,是以民为本,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投资环境建设年”,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措施。土地纠纷调处,要本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履行法定职责,承担法定任务。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省、市县、乡镇工作队伍,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在协调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工作中的作用,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会议要求,在调处过程中,要坚持“让利于民,协商解决,依法调处”的原则,着眼于保护农民利益,政府和企业要向农民让利,对于无法调解解决的案件,要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做出行政处理决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疏导教育工作,避免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作者:侯小健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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