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为何误解二手房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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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8:42 生活报 | |||||||||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个人转让二手住房所得应缴纳个税。而社会上对“国家对个人转让房地产拟开征一些新税种”的说法也是不正确的(《南国早报》7月11日)。 既然转让二手房应缴纳个税早已在《个人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百姓为何误认为是新开征的税种呢?既然法律早有规定,就按法律的规定办就是了。可事实上却是,过去个人
老百姓误解二手房交易个税,反映出了税务机关的工作作风和税法宣传的缺位。(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