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将有“保质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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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9:04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维修质量设立保证期、修车配件明码标价、对“黑汽修”处罚加重……记者昨天从相关部门获悉,从8月1日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将在南京市正式实施,新规定将出三把“利斧”铲除维修“猫腻”,让市民今后修车可享更多利好。 依照规定,维修车辆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其中,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万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
南京瑞恒大明路汽车快修市场的周经理称,品牌修理厂一般执行的是自己的企业标准,事实上这个企业标准比行业标准更加严格。如通用汽车,其新车整车保修期为2年或6万公里,付费购买的零件(除刹车片等)保修期为1年或2万公里。所以提醒车主,修车最好还是去品牌修理厂,路边店尽管开价便宜,但他们总会想办法“堤内损失堤外补”。 此外,“两次修不好修理厂买单,所有的配件都应明码标价”等也是新规的要求。对此,不少维修经营业主表示,这给修理厂带来压力但即便难度再大,他们也会按照《规定》上的要求来办,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作者:吴赣苏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