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为有偿拍卖车牌立法所得价款纳入救助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9:53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7月13日消息:本月10日,《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首次立法允许浙江部分小型客车号牌号码实行有偿公开竞价。 浙江省政府法制办一官员在提到此次“交法浙江实施办法”的立法背景时解释,受传统观念影响,部分有钱车主仍希望选中“吉祥号码”,即使在一定政策限制的前提下,他
据了解,此次“交法浙江实施办法”草案规定,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如果赔偿义务人无力支付或赔偿义务人无法确认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部分或全部先行垫付。基金将由财政拨款、未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的罚款、机动车号牌号码竞价款、社会捐助款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资金共同组成。草案设想,有偿使用的小型车牌不得超过总数的20%,所得价款将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目前,省法制办正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并将在不久后举行该草案的专场听证会。《办法》一旦获得通过,浙江就将制定《交通事故援助基金操作办法》,确保基金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温州日报邵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