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推行民工工资“月薪制” 民工月薪月月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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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0:5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今年下半年,我市劳动部门将在建筑施工单位重点推行“劳动合同制”和民工工资“月薪制”。目前,劳动部门已与140家建筑企业签订《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责任书》,为3.9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3.8万人。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劳动部门了解的信息。 市劳动局监察支队有关人士介绍,根据建筑领域民工流动性大,平均流动率约为3个月
作者:肖姗 (来源:南京日报) | |||||||||